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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网络技术背景下著作权法的困境与出路

图书信息

作者:姜福晓著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定价:48.00

ISBN:9787513050883

出版时间:2017-08-01

分类:图书,行业职业,法律,法学理论

商品介绍

目录

导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现状

四、研究目标与研究思路

五、研究方法

第一章 数字网络技术对著作权法的挑战

第一节 传统技术影响下著作权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印刷机时代著作权法的产生

二、模拟技术时代著作权法的扩张

三、著作权法的发展规律

第二节 数字网络技术对著作权法的挑战

一、数字网络技术的产生与发展

二、数字网络技术的特征

三、数字网络技术对著作权法的冲击

第三节 数字网络技术背景下著作权法困境的行为学分析

一、数字网络技术引起著作权法的不确定性

二、著作权法不确定影响下权利人与使用人的行为博弈

第二章 权利配置:著作权法的基础架构及调整

第一节 传统著作权法的基础架构

一、著作权的正当性基础

二、著作权法的价值目标和利益平衡

三、基于利益平衡的著作权法基础架构

第二节 临时复制问题

一、临时复制问题的提出

二、临时复制的域外立法司法实践

三、对我国第三次著作权法修改建议

第三节 数字网络环境下的首次销售原则适用问题

一、首次销售原则概述

二、首次销售原则在数字网络环境下适用的国外司法实践

三、数字网络环境影响下首次销售原则的发展趋势分析

第四节 数字网络技术影响下合理使用制度

一、合理使用制度概述

二、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模式

三、数字网络技术影响下合理使用制度的调整

第三章 权利保护之一:使用者行为的失范与规制

第一节 数字与网络技术对著作权保护带来的挑战

第二节 传统“闭锁型”著作权保护模式及其困境

一、对P2P服务提供者的间接侵权责任诉讼:阻止传播工具

二、对个人使用者的直接侵权责任诉讼:禁止传播行为

三、“逐级响应”机制:网络接入

四、技术保护措施:作品获取

第三节 “开放型”著作权保护机制的兴起

一、“开放型”著作权保护机制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二、“开放型”著作权保护机制的实践

三、“开放型”著作权保护机制的成效显现

第四节 迈向一种整体性著作权实现机制

一、莱斯格的整体性规制理论

二、整体性著作权保护机制的大致框架

第五节 云计算、大数据、3D打印与整体性著作权保护机制的

前景展望

第四章 权利保护之二:权利人技术保护措施的保护与

第一节 技术保护措施的背景

一、网络侵权催生技术保护措施

二、技术保护措施的概念

三、技术保护措施的性质

第二节 对技术保护措施的立法保护

一、国际条约关于技术保护措施的规定

二、美国对技术保护措施的保护

三、欧盟对技术保护措施的保护

四、我国的技术保护措施立法及建议

第三节 对技术保护措施的

一、技术保护措施的正当性之辨

二、技术保护措施与合理使用的冲突与解决

三、技术保护措施与反不正当竞争的冲突与协调

第五章 权利实现:数字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市场机制

第一节 数字网络环境要求著作权授权模式转型

一、数字网络技术改变传统著作权市场生态

二、著作权权利的碎片化要求建立著作权授权信息系统

三、著作权地域性与网络全球性的冲突需要建立跨境授权机制

四、数字网络时代著作权授权的线上迁移

第二节 网络著作权授权信息系统的基本框架

一、网络著作权信息系统的国际实践

二、著作权信息系统的跨境整合

三、我国著作权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建议

第三节 数字网络技术背景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一、传统技术背景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

二、数字网络背景下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可能作为

三、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对数字网络技术的因应之策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1

附录2

附录

内容简介

自17世纪晚期以来300多年的历史看。著作权法的发展很大程度上起因于作品复制和传播技术的发展。数字网络技术是活字印刷以来不错有力的复制和传播工具,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传统著作权法提出了严峻挑战:打破了著作权法上的利益平衡格局;冲击了著作权法的理论预设和基础架构:给著作权的保护和实现带来挑战。

数字网络技术引起的著作权法律问题在法律、经济、社会和政治领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如何应对数字网络技术给著作权法带来的挑战成为一个优选化的难题。由姜福晓著的《数字网络技术背景下著作权法的困境与出路》将从权利配置、权利保护和权利实现三个角度研究著作权法在数字网络技术背景下面临的困境。并试图探寻著作权法应对新技术带来挑战的对策。

除导论和结论外,本文正文部分共分五章。

作者简介

姜福晓,男,1980年生,山东省烟台市人。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分别在西南民族大学(2000―2004)、四川大学(2004―200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2014)取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民商法学)、法学博士(民商法学)学位。2011年至2012年范德堡大学访问学者(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培养博士项目)。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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